檢舉專區雖然設立是美意,但爆量的案件讓承辦人累垮了,其實檢舉達人到處都有,在新北市曾經光是一個人的檢舉案件,高達8千多件,員警天天得面對一堆照片影片,盯著螢幕看,為了要判定有沒有違規已經累出病來,甚至想要調單位,立委就建議應該要設下天花板,以防爆量,只是檢舉案件如何設下數量限制?
盯著螢幕畫面,一個個仔細看,就是要揪出到底哪裡違規。
他是新北市交通大隊警察,自從開始有民眾檢舉專區後,不只他,負責的警察們天天都得面對,這一大堆的照片影片。
雖然檢舉要實名制,但檢舉人不用到案說明,反正影片照片傳上網,得要由警方來判定有沒有違規,只是案件量沒有減少,一天還比一天多,整個大隊只有他在處理,已經累出病來。
光是新北市的檢舉達人有五人一年,就檢舉了8000多件,台北市也有一個人就7779件,而且有時候檔案太大,更得等個老半天。
雖然交通法規有規定,違規就得開罰,警察抓不完的就靠檢舉,只是大大小小的案件,平均一個員警得處理6千件,警力真的不堪負荷,有立委就建議應該要設下天花板,以防爆量,但沒處理是否又被冠上「吃案」。
同樣在台東縣環保局也是案件好多好多,他抽完菸,隨手一丟,他也是。
台東環保局今年到九月份,已經開出3004件罰單,檢舉的就有2919件因為環保檢舉案件有核發獎金,光是獎金就高達210萬元,民眾全都卯起來拍。
檢舉達人第一名就拿到67萬獎金,只是檢舉是美意,畢竟有相關法規,大家應該就要遵守,偏偏檢舉到底是為了錢,還是為了正義,但承辦人卻為了處理而累垮,一體兩面,公部門真的得好好思考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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