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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法新法上路第二天,為了釐清模糊地帶,衛生署發文解釋,車站、醫院禁菸範圍至少10公尺,但部分醫院的院區比10公尺大得多,原本全面禁菸不就等於放寬嗎?就連本來該禁菸的廟宇、雜貨店和個人理髮店也都解禁,是政策大轉彎嗎?衛生署傍晚又再度改口,雜貨店、理髮店還是禁菸,朝令夕改引發爭議。
原本放在垃圾桶旁的菸筒,怎麼不見了,儘管如此,癮君子站在一旁還是照樣抽菸,要不要罰?松山機場外的騎樓到底能不能抽菸,中央、地方說法不一樣。松山機場人員:「衛生局是OK的啦,但(衛生署)國健局說不行。」記者:「所以我們先把菸灰缸全拿掉?」松山機場人員:「對。」
怕觸法,松山機場嚴格一點,還是撤掉騎樓所有菸灰缸;相對地,台北車站站外,新法上路,第一天卻還能抽菸、彈菸蒂,衛生署認定違法,強調抽菸必須距離車站建築物10公尺以外。
TVBS記者張倍綺:「醫院場所全面禁菸,因此即使走到室外也是不能抽菸,但到底要走多遠呢?走到這個位置的話,已經算醫院10公尺以外,衛生單位認為可以抽菸,但還在醫院範圍內。」
新法上路第二天,衛生署才訂出車站、醫院室外禁菸範圍10公尺,立刻遭批評,違法放寬。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其實醫院、車站,它的『場所』範圍當中,不論室內或室外,從條文解釋上面看來都是全面禁菸,我們立法者並沒有授權給我們行政機關,做這樣寬鬆解釋。」
遭到批評是擴大解釋,抵觸母法,不只如此,廟宇屬於公眾使用的室內場所,也被放寬,2人以下合夥的商店,像是雜貨店和家庭理髮,雖然供大眾消費,卻也可以抽菸,聽到批評,7個小時內衛生署再度改口,2人以下的小商店照樣禁菸,朝令夕改,爭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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