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到底駕駛能不能移動車輛,警方說,不論國道或者一般道路,如果只是車受損,人沒受傷,拍照後就可以移動到路邊,不然多留在馬路中間,也多一分危險,由於,國道車速都很快,為了避免二次追撞釀成更大傷亡,國道警詢問交通部後,未來駕駛也能以手機拍照或錄影,代替用粉筆定位。
機車在車陣中穿梭,下一秒不慎擦撞公車,自摔倒地,女騎士站起身護在機車旁,公車駕駛和熱心民眾,全都圍在路中央等待警方到場,不過意外再次發生。
機車沒注意馬路車況,高速往前衝,婦人連人帶車再度被撞飛,類似的二次車禍意外層出不窮,而這原因,似乎都是駕駛人,不敢移動車禍現場惹得禍。
民眾:「覺得應該要等警察過來處理,需要有一些什麼,採證啊之類的東西。」
車禍現場到底能不能移動,以這回五楊高架的二次追撞車禍為例,兩輛車前方就有避車彎,旁邊也有路肩,但兩名駕駛人就是把車停在路中央,不下車反而更危險。
記者蘇憶歡:「車禍發生第一當下,民眾可以做的,就是先放置警告標語,緊接著撥打110專線,之後拿出身邊可以劃線的物品,標出車輛相對位置,之後將車子移到安全的地方,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民眾:「因為我有發生過車禍,而且當下車是壓在我身上,但是是請別人幫我移開,警察來之後,就以現場狀況去判定,是誰的問題這樣。」
民眾:「在當下如果你造成交通阻塞,其實警察來就可以先開你罰單。」
只要是單純車損的車禍,雙方都能在拍照後馬上移動車輛,不過要是今天有人受傷,雙方就得達成共識才移車,否則只能等警方到場。
新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警務正許世榮:「只要把車輛的相對位置拍照,然後把地上的標線,大概拍地上標線的距離,那迅速把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的處所,那等警方到場,你就可以把相關的一些資料,提供給警方來處理。」
車禍當下冷靜蒐證,讓雙方都到安全的位置,等待警方到場,或許就能避免更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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