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去年底試辦,勞保局今天表示,農民若是在農會審查加保前發生職災,只要符合資格並繳納期間保費,保險效力可回溯自申請加保日計算,並申請農民職保相關給付。
勞動部勞保局農民保險組長陳美女在勞動部例行業務報告中表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從去年11月開始試辦,與勞保規定相同,必須列表通知保險人後才會生效。
不過,農保被保險人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依規定必須由農會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查資格,並在審查通過當日申報加保,但由於農會審查小組通常每月開會一次,所以農民申請加保至農會進行審查作業恐有時間落差,可能發生農民發生事故,但加保表還沒送出的情況。
陳美女表示,農委會在4月22日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若農保被保險人向農會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後,在農會審查前發生職業傷害事故,經農會審查其於申請時即符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資格,並繳納該期間保險費,其加保保險效力可追溯自申請加保當日起算,也因在具保險效力期間,農民可申請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相關給付。
根據資料,目前全台有110萬8000名農保被保險人,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約18萬6000人。
另外,陳美女指出,農委會已經規劃將軍、公、教、勞退休人員納入農民職災保險,目前正在進行法制作業,預計8月上路,約6萬人可受惠。
陳美女也提到,由於這次修法是為保障申請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相關權益進行試辦制度調整,所以追溯自107年11月1日施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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