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八德有民眾到診所之打營養針,結果發現已經過期3年,向護士反映,對方竟然回答沒關係,而衛生局前往稽查後,確實發現不只營養針過期三年,另外還有36種過期藥品,最久甚至已經過期13年,包括流感疫苗、三高用藥,以及抗生素,全都已經超過有效期限。
衛生局人員vs.診所醫師:「醫師這是那個,剛才同仁已經有跟你做確認過了,那現在這邊,我們把它封存起來。」
因為有民眾指控,到桃園八德區一間診所施打營養針,結果發現營養針過期3年,和護士反映,對方竟然說沒關係。
議員接到投訴,直接再記者會上公布錄音擋,而衛生局實際來到診所,也確實發現真的有民眾在施打營養針。
桃園市衛生局主祕林國甯:「有效期限是2016年12月5日,今天發現,這個現場發現,已經有2個民眾是被注射過的。」
因為過期的營養針,會資深細菌,施打後小則過敏發癢,大則產生感染,不只這樣,診所裡其他36項藥品通通超過有效期限,最久甚至已經過期13年,有些甚至是流感疫苗、三高用藥,以及抗生素,通通都過期。
桃園市衛生局主祕林國甯:「將針對該名護理人員,停業2個月的一個處分。」
除此之外,診所也會被依違反藥事法,以及違反醫療法,各處6萬以及5萬元的罰鍰,至於這些過期用藥,是否有調配給民眾服用,還在調查當中,如果真的屬實,將會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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