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56歲婦人,加入健身房會員後,體驗健身教練的課程,從沒運動習慣的她,教練一開始讓她做登階運動,之後她向教練反應腳無力發抖了,沒想到教練要她繼續做跳躍動作,婦人失去平衡摔倒骨折,她提出醫藥費賠償訴訟,法官調查,張姓教練沒讓她熱身,也沒留意她體力不支,認定有過失,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業者和教練得共同賠償42萬元,可上訴。
56歲林姓婦人,2年多前加入連鎖健身房會員,獲贈體驗課程,教練替她測身體指數,說她過重體脂高;肌肉量不足,婦人說自己沒運動習慣,也沒運動細胞,課程開始後,婦人在20公分高的踏板登階,來回幾次,她跟教練說我腳發抖,站不穩沒力了,教練卻要她用跳躍的,導致婦人摔倒骨折,提告求償。
這家健身房,就在左營區博愛路上,業者主張都有動作講解和伸展運動,學員受傷純屬意外,但法官勘驗監視器,婦人訓練前沒熱身,反應身體狀況,還被要求繼續動作,導致失衡跌倒受傷,判業者和教練共同賠償42萬。
其他健身教練Benson:「上跟下永遠會有接觸點,跳躍的部分可能會兩隻腳同時騰空,兩隻腳同時會騰空,這樣落地的時候,可能力量就會比較大。」
踏板上,上下跳躍,比一般踩踏,心肺和肌力負擔更大,其他健身教練建議,沒運動習慣者,可嘗試弓箭步或原地深蹲,再循序漸進。
其他健身教練Benson:「比較安全就是可以徒手,往後的弓箭步,徒手往後弓箭步,或者是現在也很流行的,就是原地的就是雙腳的深蹲。」
評估身體狀況,和運動目標,慢慢培養出興趣,進而養成習慣,對健康才有幫助,都不運動或過度激烈,反而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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