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貼文,表示要徵「全職管家」,每日工作10至12小時,月休只有4至6天,不但要洗衣煮飯、打掃全家,還要住在雇主家,月薪為3萬8千至4萬5千元。不少網友對這項職務感到好奇,但細算工作總時數超過300小時,就算用最低時薪150元計算,也已經違反勞基法。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們是新店人!! 好山好水,就是愛新店」發文徵求全職管家,地點在新店大台北華城社區,不但要求住在雇主家、家事全包,還希望最好有專科學歷和汽車駕照,但由於有薪資上的爭議,被不少網友批評「真台勞、假管家」,因此此文已被刪除。該社區多為獨立門戶別墅房型,且號稱門禁森嚴,也讓網友相當好奇,「豪宅管家」到底要做哪些工作,薪資又是多少?
伯克錸物業管理顧問公司洪副董指出,台灣企業主所雇用的豪宅管家,通常不會一起住在家中,較常見是由物業公司指派幾戶頂級客戶共用1位管家。而這些管家提供的服務偏向飯店VIP式,但會針對雇主另有客制化服務。
洪副董表示,私人會所或如藝人所住的豪宅社區,不只車輛進出都要留意附近是否有人偷拍,像是雇主嫁女兒、小孩週歲,豪宅管家也會從設計餐點內容、座位排序到活動監控,提供無微不至的服務。如果雇主出國,豪宅管家不但會幫忙定期發動車子、整理家裡,還會幫忙顧寵物,甚至設計毛小孩專門的「規矩課程」。
洪副董並指出,英國、瑞士都有相關管理課程,台灣目前也有官方的培訓單位,結訓之後可得到結業證書,薪資方面則落在4至5萬元,但工作內容和時數都符合勞基法,也不用住在雇主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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