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是販售,或協助裝設所謂的追劇神器,也就是違法機上盒,提供沒有授權的影音等內容,已造成台灣影視產業蒙受重大損失,最高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50萬元以下。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是販售,或協助裝設所謂的追劇神器,也就是違法機上盒,提供沒有授權的影音等內容,已造成台灣影視產業蒙受重大損失,最高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50萬元以下。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