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今天說,古蹟火災,以不破壞主體、搶救歷史價值物品為主;台南市政府消防局說,不能以強力水柱直接灌救,須以水霧、水幕等方式出水,避免二次傷害。
位於巴黎市正中心的聖母院於法國時間晚間約7時部分失火,館藏珍寶大致倖免,建築結構也算救回,但屋頂燒燬,一座尖塔倒塌,火災範圍不小,可能要數年修復。
古蹟火災前期預防部分,北市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股長黃建華受訪說,考量裝設消防設備,如自動灑水、室內消防栓等會破壞原有古蹟主體,古蹟管理單位需設置不會破壞主體結構的簡易消防設備,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活動式滅火器等。
軟體方面,他說,著重古蹟管理人員平時定期演練,依規定,古蹟管理單位須每半年執行消防演練一次,並視古蹟使用方式,要求增加消防演練次數,且發生火警時,消防單位需5到10分鐘才可能抵達現場,現場人員及時搶救更重要。
台南有不少古蹟,南市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石家源表示,向文化部爭取經費補助,公元2014年起陸續在赤崁樓、孔廟、祀典大天后宮與武廟等古蹟建置自主性防災設備,包括自動放水槍、簡易型室內消防栓與火焰探測器等。如果評估效果不錯,不排除再爭取經費推廣到其他古蹟。
石家源說,自主性防災設備主要功能在於早期偵測火苗並撲滅,後續消防隊搶救處置仍要趕緊接上。消防局每隔半年與古蹟管理單位演練防災搶救,務必做到各項流程都很順暢。
如果古蹟不幸發生火災,北市府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黃建華表示,依「古蹟及歷史建築消防救災處理原則」,古蹟、歷史建築外觀起火點會適時採高空式水霧灑水方式,在不破壞古蹟、歷史建築主體建物原則下滅火及防護。
他說,執行初期滅火時,避免用水柱射擊古蹟內火勢,以免破壞古蹟,且與古蹟管理人溝通,及時進火場搶救古蹟內具歷史資產物品,但同時要處理火警與維護古蹟是兩難,既考量不破壞古蹟且要及時滅火,考驗消防員專業能力。
南市府消防局副局長梁全順表示,古蹟有珍貴價值,構造上與一般建築不太相同,火災發生時不能以強力水柱直接灌救,需改以水霧、水幕等方式出水,避免搶救過程造成古蹟二次傷害。
梁全順說,聖母院失火有警示作用,消防局會籍機加強宣導及檢視可能致災的危險因子。台南許多古蹟是廟宇,可能有燒香、燒金紙等習俗,要特別注意;另外,電器、電線老舊等疑慮,除希望管理單位定期檢視更新,也會宣導深夜關掉電器設備電源,以策安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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