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替您報導過,一名選美佳麗不滿,獲得選美比賽第二名,但主辦單位不頒發5萬元獎金。現在就連其他參賽者也不滿,選美一開始,應主辦單位要求,前往溫泉會館穿清涼比基尼拍宣傳片,有被利用的感覺。對此,選美比賽主席嚴正駁斥,強調該行程是培訓,與溫泉會館互惠,沒有利益輸送!
模特兒金莎:「很奇怪的是有一部分參賽者,她們是在海選之前,就去到了某一間溫泉飯店,然後穿著比基尼海選 對,那我覺得從來沒有看過比賽,一海選就是穿比基尼。」
光初選似乎辦了三次,官網上明訂去年7月23日的初選,卻有部分女生,1月初前往了北投或礁溪的溫泉會館,以為也是初選的一部分。
參賽者A:「他是有說會上傳YouTube,但是他之後會用那影片,做什麼用途,我們不知道。」
參賽者B :「一定多多少少是有被利用的感覺打廣告,我覺得他們是為了要增加贊助廠商。」
模特兒金莎:「他並不是大家一起進行比基尼這件事哦,而是某部分的參賽者。」
佳麗們穿著清涼,影片似乎替溫泉會館打廣告,但對此,比賽主席甘詔允嚴正否認!
比賽主席甘詔允:「溫泉會館活動它是有集訓的,我們是有老師在教的,參賽者是時間允許的才來。」
否認利用參賽佳麗,強調比賽合作的溫泉會館,是以互惠的方式進行,沒有收取報名費,也並沒有從中獲利,對參賽者也有事前告知! 而這場籌備超過半年的選美,決賽在去年8月小巨蛋館內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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