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50元停車費,車主槓上停車場業者!新北市汐止一間停車場和健身房合作,讓會員停車享有兩小時免費優惠,但業者指控一名客人,超時停了10分鐘,按規定應該付一小時50元的停車費,卻不肯付錢,最後竟然丟了20元在地上,要老闆自己撿,業者覺得受到羞辱,決定將男子列為停車場黑名單!
停車場老闆蕭小姐:「他就從口袋拿出零錢20元,丟著給你,說自己去撿,我就掉頭就走,我就覺得我這麼沒自尊嗎,這麼沒個性嗎,太離譜了,有這麼困難嗎。」
老闆當時帶男子看看停車場告示,清楚寫下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費,這名客人是樓上健身房會員,把車停在健身房合作的地下停車場,享有兩小時免費優惠,當天超時10分鐘按規定應該付50元停車費,但業者指控男子拒付,認為老闆找他麻煩,說過去停車從沒付過錢,還嚷嚷著要其他管理員出來對質。
停車場老闆蕭小姐:「20元在那斤斤計較跟我們大小聲,我們也覺得賺錢持之有道,我們覺得很委屈,但他們不必要這樣,消費者不需要這樣。」
記者簡育琦:「健身房會員來到這個停車場,都會拿到像這樣一張停車抵用券,上頭標示不得享有半小時優惠,就連繳費櫃檯都有張貼清楚告示。」
由於停車場出口,從上午7點到凌晨12點,方便住戶和外車離開,柵欄保持升起,男子丟錢後就開車閃人,為了區區20元大動肝火,老闆說經營停車場20年,第一次和客人鬧得這麼不愉快,考慮將男子車牌列為黑名單,拒絕他以後再來,出招抵制寧可不賺錢也不要賠了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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