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75元買飲料,就抽中房子的幸運得主,在竹科工作,但一不小心把抽獎券搞丟了,就沒辦法得到千萬樓房,不過現在法界人士指出,若是記名抽獎,理應把獎項拿給得獎人,而這位幸運得主也很樂觀,說如果無法領獎,就當做從來沒抽過,而且中獎必須繳300萬的稅金,也讓他很頭痛。
抽獎機啟動,球上的號碼選出一名幸運兒,成為這棟千萬樓房的屋主。幸運得主龔先生:「一開始拿到之後就過很久了,那想說可能就會沒有消息,可能也不會中獎。」
這名幸運兒在竹科工作,利用假日回嘉義買家具,只有1/4000的中獎機率,還是被他抽中在嘉義故宮南院市價超過8百萬透天厝,完全免費,但事隔半年,抽獎券的存根聯早就不知道丟哪去了。龔先生:「就想說怎麼當初沒有收好獎券,就很不甘心。」
這名幸運兒如果找不到抽獎券,免費樓房屋主就要換人做,但法界人士認為,如果是記名抽獎,理應把獎項拿給得獎人,但這位幸運得主還有一個考量,那就是領獎前,得先繳300萬的稅金,值不值得,中獎人可得先撥撥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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