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出減稅大紅包!財政部今天(24日)公告,每個人的基本生活費用將從原本的16.6萬元,調高到17.1萬元,根據《中央社》報導,預估會有177萬戶受惠,且實施可回溯至今年1月1日,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享受到這次的減稅福利。
納保法去年12月底上將滿周年,保障納稅者及受扶養親屬的基本生活費用不需課稅,至於基本生活費用的計算部分,則是依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據了解,106年度每人為16.6萬元,但財政部年底將調高基本生活費,由原本16.6萬元調高至17.1萬元。
此外,財政部先前也修正基本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將原本的薪資特別扣除額排除,但是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以及儲蓄投資等4項特別扣除額。根據財政部預估,基本生活費用調高後,預期受惠戶數從149.6萬戶,提升到177萬戶,而稅損也從42.56億元增加至55億元。
若以1家4口的單薪家庭來計算,舊制4人的免稅額為35.2萬元,加上標準扣除額24萬元(12萬乘以2人),以及20萬元的薪資扣除額,總共為79.2萬元,大於不予課稅的基本生活費用66.4萬元規定;但若以新制來計算,排除20萬元的薪資扣除額,總共為59.2萬,小於基本生活費用68.4萬元的規定,再以5%稅率計算,預計可省下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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