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孟小姐9月份到SPA館購買3萬塊美容課,但消費到一半,竟然發現業者已經結束營業,還有一名許小姐,原本貸款買課程的時間,也提前要付款,他們找業者反映,但沒用,最後只好找消保官投訴,不過其中一名也有消費糾紛的張小姐說,類似的狀況,大約有10多人。
兩名小姐和一名SPA館員工,站在大門深鎖的SPA館門前,希望SPA館給交代。孟小姐說今年9月份他到這間SPA館分店,花3萬塊買美容課程,但是只消費11堂,要預約就困難重重,孟小姐要求退費,但業者處理態度很消極。
當事人孟小姐:「他們跟我說這一邊是在大整理,我想說奇怪怎麼都約不進去,約到了也會在前一天跟你說臨時要改時間。」
另一位許小姐,今年3月和業者用貸款方式,買美容課程,合約上寫好9月才開始,但4月他收到繳款通知,想解約也沒解成,業者承諾會負擔,但是只付半年,許小姐擔心信用有問題,剩下的錢只好自己吸收。
當事人許小姐:「寫一份承諾書給我,每個月10號他要繳這部分,不繳我當然得撿起來自己繳,因為這有關於我的誠信,跟那一些滯納金。」
張小姐也說,當初買課程以為很超值,但剩下3萬塊15堂課,也變得不好預約,而且想解約業者就拿出合約依照原價,張小姐的錢,根本拿不回來。
當事人張小姐:「我這邊至少10位以上,兩千塊乘以30堂等於6萬,我(業者)就不會再給你做了。」
SPA館業者執行長李小姐:「因為西區的房東無預警收回,我們所有西區客人都有告知,律師都知道這方面的問題。」
業者出面回應,說消費者也有找消保官申訴,現在一切交給法律,不過消保官也提醒,購買任何消費商品,除了要白紙黑字,看清楚再簽名,也要注意合約內容,否則花錢買氣受,更要花時間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