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今天生效,關務署台北關表示,上午先後查獲3名旅客從大陸搭機來台,攜帶含豬雞肉等不同成分大陸火腿腸入境,分別遭裁處新台幣5萬與3萬元罰鍰。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海關稽查組上午在桃園國際機場查獲3名旅客搭機從中國大陸返台,其中台灣籍詹姓旅客、大陸籍李姓旅客、代姓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大陸火腿腸,淨重分別為1公斤、0.2公斤及0.4公斤。
台北關表示,由於3人未口頭或書面申報,並走免申報檯通關,經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分別裁處新台幣5萬元與3萬元罰鍰,其中,詹姓旅客遭罰5萬,為防豬瘟提高罰款的首例。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條文,提高旅客違規帶肉品入境的罰鍰,因考量非洲豬瘟對國內產業衝擊最大,今天起如果旅客從非洲豬瘟發生國家,例如中國大陸等入台時,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第1次罰新台幣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
海關表示,因為2名旅客攜帶的食物為豬肉製品,依據新法的規定,各處罰5萬元,另1人食物為雞肉製品,處以3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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