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政府認為已經對酒駕祭出重罰,但是現在酒駕事件依舊頻傳,健保署就研擬要來推動相關修法,未來取消酒駕者車禍事故的健保給付,甚至能夠代位求償,由酒駕者負責所有醫療支出,減少社會成本的浪費。
2012年葉少爺酒駕,開賓士狂飆,奪走3條人命。
2016年,無照女子,酒駕撞上員警陳昭宏,導致對方右腳截肢,斷送一生前途。但明明是肇事者釀禍,但後續部分醫療費,卻由健保給付,全民買單,造成極大負擔,如今健保署,更與立委討論,希望推動相關修法,未來取消酒駕者車禍事故健保給付,甚至由酒駕者承擔所有醫療支出。
健保署統計,民國102到106年之間,酒駕事件導致745家庭破滅,光是106年,就有87人,因為酒駕而死亡,6160人受傷。而且和一般車禍案件相比,酒駕傷者和肇事者,引起的死亡風險高出5和6倍,其他無辜受牽連者,死亡風險也高出3倍。進一步分析,103年到105年之間,酒駕衍生的醫療費,一共燒掉1.3到3.1億元,平均每起事故,得花8到11萬。
民間健保聯盟指出,如果特別針對酒駕照事者,就違背全民健保精神,如果通過,像是毒癮、打架等死傷事故,是否也應該比照辦理。
只是健保署認為,酒駕肇事者,釀事害死,卻要透過健保給付醫療費,全民幫忙扛,恐怕對民眾來說,難以符合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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