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俗療法界掀起「艾草溫罐之亂」,因衛福部於4月27日曾發函釋,表示民俗調理業施作「艾草溫罐」屬中醫灸法之醫療範疇。經絡調理服務相關行業人員討論熱烈,還有業者打電話向衛福部求證。對此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表示,這項規定早在20年前就明確函釋艾草溫罐屬於醫療行為,民俗調理業者不可操作。20年來立場始終如一,而違法者最高可處150萬罰金。
曾有民眾艾灸、溫罐燙傷 民俗調理業者禁用20年
衛福部於4月27日發布函釋,認定民俗調理業施作「艾草溫罐」屬中醫灸法之醫療範疇。經絡調理服務相關行業人員討論熱烈,對於艾草是「中藥材」,溫罐是「醫療灸法」的認定不了解,還有美容業是否能執行等打電話到衛福部和當地衛生局詢問。衛福部中藥司司長蘇奕彰今(30)日接受媒體訪問時,過去有民眾因艾灸、溫罐燙傷,加上操作火罐,使用酒精有爆炸風險。
政府透過教育訓練與執業指引,規範民俗調理業者不可使用燒艾草或火罐等工具,民國91年就已明確函釋艾草溫罐屬於醫療行為,民俗調理業者不可操作。未具備醫事人員資格執行溫灸、拔火罐等行為,依《醫師法》第28條或《護理人員法》第24條之約束與處罰。違反《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者,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20年前規範 違法者最高罰150萬
蘇奕彰提到,民俗調理業者相關公會有共識也持續推廣,對於違規業者,也透過衛生局查訪管理,近年違規數量減少。但對於民俗調理業的執業狀況,避免認知落差,114年也曾說明過,中醫藥司也有編「民俗調理刮痧拔罐操作手冊」,規定業者操作項目,政策迄今沒有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