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輸送帶電銲維修工作28年的小林(化名)多年前雙眼開始視力模糊,陸續就醫,最後診斷為「雙眼後囊下性白內障」,接受手術而停止工作,也確診職業病,申請勞保相關給付。
花蓮慈濟醫院職業醫學科暨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主任劉鴻文今天表示,白內障病因多元,多數屬於退化性疾病,一般發生於60歲後;但小林從發病到完成水晶體植入手術,年僅43歲,就必須考量是否為中長期雙眼直接暴露在紫外光、紅外光下而造成的職業病。
小林在劉鴻文及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協助下,完成工作內容調查發現,小林每天至少3小時實際從事電銲強光作業,又因維修的作業機台在室外,夏季每天有近6小時暴露在豔陽日照下,更容易加重他眼部症狀。
劉鴻文除開立職業病評估報告,診斷小林眼疾為職業疾病之外,東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團隊並協助小林申請勞保局職業病相關給付,小林目前已領取到3個月的職業病傷病給付;復工後,使用職災門診單持續追蹤恢復情形,藉由勞保醫療給付減輕負擔。
劉鴻文表示,長時間從事電銲強光作業的勞工,綜合工作年資及暴露強度考量,並且合理排除其他致病因子,即可能是職業病。遺憾的是,勞工常常在疾病已影響生活、嚴重到需要手術治療了,才停工休養。
他建議勞工朋友平日必須作好個人防護,如配戴護目鏡、合適的面罩保護。如有相關衛教需求,或懷疑工作已造成身體不適,可到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上網諮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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