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審理案子,都是傳喚原告被告雙方初庭,不過在大陸雲南,以少數民族為主的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當地的法院開庭,都是法官到當事人家中,他們稱為「派出法庭」,但是許多部落沒有對外道路,法官必須步行,同時還得隨身攜帶,象徵權威的國徽,因為村民只認國徽,不認人。
撒營盤的派出法庭,又要準備出發了,除了相關的文件,絕對不能忘記的,是這個。雲南撒營盤法庭庭長李光學:「有一次我們在開庭的過程中,就是忘了把國徽帶去,當事人就不幹了,他說你幹嘛,你們沒有開庭。」
今天要開庭的地方,是長麥地村,車子只能開到山腳下,剩下靠著,就是法官自己的雙腳,10多公斤重的國徽,再重也得扛。雲南撒營盤法庭副院長李榮文:「很多案件通知當事人,一個是他不願意到法庭來,第二個是他寧願看到,法官要深入鄉村,到家裡面來解急,他覺得那樣更好一些。」
走了1個多小時,總算到了目的地,由於是公開審理,所以法官們選擇的村口的一塊空地,迅速掛起了法庭布條,3根樹枝撐起國徽後,可以開始了。
李光學:「下面開庭,原告張靜芬訴被告李本祿,離婚糾紛一案。」
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開著開著,覺得面上無光的丈夫被告,竟然就跟妻子娘家人,當場吵了起來,法官們還得充當和事佬。
自治縣的派出法庭,已經有好幾年的歷史,早期國徽是鐵製的,更重,因此都用馬來駝,還曾經拍成影片,碼被上的法庭,獲得威尼斯短片獎項。
儘管隨著路途難易,從好幾小時,到一天一夜才到的都有,撒營盤的法官們,卻甘之如飴,因為如果能夠換得偏遠部落民族,對法律的認知,再苦也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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