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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送兒子「450萬買房」!人妻吃醋怒提告 判決驚人逆轉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22 14:0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22 14:04
房貸,買房,房產,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稅金,頭期款
送兒子450萬元買房,結果慘被妻子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TVBS資料畫面)

財產只有自己能拿,兒子也不可以!大陸一名人妻驚覺丈夫沒和她討論,就把450萬元給兒子買房,讓她氣到吃醋吼「都沒問我」,直接將丈夫告上法院。

浙江舟山一對夫妻結婚34年,生下一個兒子,婚姻幸福美滿,卻因一筆房產,全家撕破臉。王姓人妻和李姓丈夫去年4月以115萬元人民幣(約513萬元台幣)賣掉一間商品住房。

 

名下450萬元消失,妻子氣炸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而該筆錢扣除稅金後,夫妻將100萬元人民幣(約450萬元台幣)以存單形式放在兒子名下,密碼由妻子保管。不過,丈夫卻將錢轉帳給兒子,陸續以10萬元、60萬元及30萬元,合計100萬元,原本想給兒子買新婚房。

人妻發現後氣炸,認為這筆錢是夫妻共有,主張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而丈夫則是認為,夫妻本就決定這筆100萬人民幣資金要給兒子買新房,還相中一間房決定付訂金,因兒子反對,房子所以最終未購買,他才打算以贈與形式把100萬元給兒子,由兒子自行買房。

 
對此,法院審酌後認為,雙方因兒子反對沒買房,按兩人原先合意想法,100萬元由夫妻共同保管,但李姓丈夫未經王姓妻子同意,私自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售房款贈與兒子,判處李男應返還。二審則是判定,李姓丈夫須返還王姓妻子50萬元人民幣(約220萬元台幣)。


 
#房貸#買房#房產#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稅金#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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