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震驚南韓社會的世紀審判,讓一名98歲老人,見證遲來13年的正義,南韓最高法院判決,日本企業在二戰期間強徵苦役,需判賠受害者每人一億韓元,創下判決先例,引發南韓幾乎是一面倒的肯定,稱這是南韓司法的里程碑。然而日本政府卻是大為不滿,日本外相立刻召見駐日南韓大使抗議;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更揚言要交由國際法庭仲裁,這讓兩國關係繼慰安婦問題後,再次惡化,甚至可能危及戰後五十多年兩國的安定狀態。
二戰遭日軍強徵苦役 李春植:「今天只有我一個人出庭,我覺得很悲傷,哭得很兇,不斷地哭,心痛又感到寂寞。」
1941年二戰期間,當時17歲的李春植,被日本政府強徵,到製鐵工廠做苦役,從沒領過薪水,身心飽受折磨。
2005年,李春植和其三人,向韓國法院提告日本製鐵,也就是今天的「日本新日鐵住金」強徵勞役,經過13年,南韓最高法院終於做出判決,每人判賠1億韓元(約293萬台幣),創下日本企業在南韓為二戰判賠的首例。
南韓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上訴,審判費用由被告負擔。」
日本方面立刻發出嚴正抗議,召見駐日南韓大使,也致電韓國外長表達不滿;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臉色沉重回應,不排除交由國際法庭仲裁。
日本首相 安倍晉三:「這一次判決,根據國際法,是讓人難以置信的判決,日本政府將堅決回應到底。」
日本方面堅持,1965年日本和韓國已經以國家名義,簽下「韓日請求權協定」,對二戰補償問題進行最終完整的解決,這次判決是損害日本企業權益,甚至動搖兩國關係。
日本外相 河野.太郎:「(判決)對兩國友好關係,最重要的法律基礎已經受損,我方非常重視。」
南韓抗議民眾:「抗爭下去!抗爭下去!補償!」
後來受害者改訴諸南韓法院,不幸的是,第一二審再次認定日本法院判決有效,吃了敗仗;直到2012年,高等法院出現翻轉,認定日本帝國強制動員屬違法行為,和南韓憲法價值正面衝突,最終高等法院認定,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需要進行賠償。
南韓最高法院法官 金明秀:「韓日兩國政府,對日本帝國支配朝鮮半島,並沒有達成實質性共識,在這個情況下,很難認定強徵勞工賠償請求權,已經被包含在索賠範圍內。」
但原告四人中,只剩一名98歲的李春植尚存人間,其他三人來不及目睹遲來的正義。
日韓兩國也因此再次步入外交僵局,繼總統文在寅上台後,推翻朴槿惠政府與日本簽署的「慰案婦協議」,加上這次南韓法院判日本企業需為二戰賠償,讓兩國關係未來如履薄冰。
新瀉縣立大學教授 淺羽祐樹:「不僅限於民事訴訟,戰後日韓關係維持50年以上的安定狀態,可能會因此顛覆,情況可以說是非常嚴重;北韓情勢正在急速變化,整個戰略環境也都有很大的變化,日韓兩國基本的價值、戰略利益,有什麼是共享,什麼不是,日本的存在對韓國有什麼意義,如果不再次相互確認,日韓關係疏遠將無可避免。」
根據韓國政府統計,日本當年共徵用了14萬8000名韓國人,這一次判例大大提高,二戰受害者提出集體訴訟的可能性;日本政府表示將強烈維護企業權益,南韓則表示尊重司法,在外交上希望在維持兩國關係下,共同以智慧尋求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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