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鎮一家四口燒炭自殺,年輕的張姓夫妻留下了一封遺書,上面提到,對不起父母親,所欠的債務要以保險金還,警方調查發現,張姓夫妻可能是經營活蝦批發生意,周轉不靈積欠銀行3百多萬,無力償還,才想到要全家走上絕路。
張姓男子寫給父母親的遺書鉅細靡遺交代清楚,還提到所積欠的債務,就用保險金償還,只是看到遺書的老母親不明白,怎麼因為欠錢,就要要結束生命,連小孫子都要帶走。警方(朗讀遺書):「我們全家都走了,把我們燒一燒,丟入海中。」
張姓男子經營泰國蝦批發生意,妻子是東港人,因為地緣關係,當起中盤商,但因為經營不善,負債累累。彰化警方:「因為他經營泰國蝦批發生意,因為經營不善,向銀行借貸了3、4百多萬,最主要還是因為經營不善然後周轉不靈。」
不過警方調查也得到部分訊息指出,張姓男子可能也因為玩地下期貨賠了一大筆錢,才興起自殺念頭,鄰居表示,這一家人平時和樂融融,會自殺實在很訝異,因為燒炭死亡的大兒子張倍昌,幾天前才快快樂樂地從幼稚園畢業,沒想到還來不及上小學,就離開人世,傷心的不只老奶奶,還有曾經共同相處的老師和同學。鄰居:「很孝順,很老實,是說若真的欠人家錢的話,真的很傻,一條命不值3百多萬。」
怎奈大人犯的錯,變成小孩子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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