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副業有成的藝人,在過年前夕紛紛扮演起發年終獎金的老闆角色,在台灣、香港有7家服飾店的羅志祥,今年發給120位員工,包括年終獎金、紅包和員工旅遊費用,總計高達1500萬,是藝人之冠,而周杰倫的1000萬和林俊傑的610萬,也分別位居第2第3名。
歌手羅志祥「舞法舞天」(2011.12.31):「讓我舞法舞天,讓希望大於無限,體會忽隱忽現,由我們來主演。」
光是跨年晚會就連趕了3場,去年賺進5.5億的羅志祥,不僅搶錢功力了得,對於旗下員工和同事也很慷慨,過年前包下宜蘭的3棟民宿,要帶服飾店的120位員工,來個2天1夜尾牙之旅。
還有年終獎金以及尾牙紅包,預計就要發出近1000萬,加上發給所屬唱片公司同事們紅包獎金,總計撒出1500萬,過年前荷包大失血,但小豬卻覺得慰勞員工辛勞非常值得。
而另一位大手筆的老闆是他。歌手周杰倫「安靜」(2011.12.18):「為什麼我連分開都遷就著你。」
去年賺進6.6億的周杰倫也相當大方,包括餐廳和潮牌店,旗下共擁有5家店,周老闆為了犒賞員工,紅包、獎金以及員工旅遊,也發出了1000萬,讓員工好過年,而位居第3名的林俊傑,慰勞員工也不手軟。歌手林俊傑「曹操」(2011.12.31):「爾虞我詐是三國。」
最近發行新專輯,忙著跑宣傳,在台北、新加坡、上海,都有開設服飾店的他,對於員工的照顧也沒有少,年終獎金加紅包,也發出了610萬,雖然荷包大縮水,但為了慰勞員工辛勞,還是覺得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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