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涉嫌吸食大麻案,尿液報告雖然沒有毒物反應;但是毛髮報告,初步證實是有大麻反應;檢方也已經要求加驗古柯鹼,據了解,胡瓜向檢調供稱,他和丁柔安是在過年前,到美國吸食大麻,後來美國友人把大麻寄放在他家,如果真是如此,按照現今法令,胡瓜可能會因為持有毒品,遭到起訴。
住家被搜出30公克的大麻花,胡瓜和丁柔安的尿液檢驗呈現微量陽性反應,雖然沒有超過標準,不過毛髮報告,卻傳出已經驗出了毒物反應,而且檢方還要求加驗是否含有古柯鹼成份。
胡瓜向檢調人員供稱,他和丁柔安過年前,是在美國朋友家吸過大麻,後來美國友人來台灣,把毒品寄放在他家,這番說詞,等於是要讓檢調打退堂鼓,因為如果在境外吸毒,依法的確不能追訴,但胡瓜恐怕想不到,如果是吸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初犯只能向法院聲請勒戒,吸毒被捉到3次才會被起訴。
單純持有大麻的話,雖然只處2年以下徒刑比較輕,但只要被查獲,就要直接起訴,所以才會出現吸毒不起訴,持有反而起訴的情況,胡瓜和丁柔安是屬於那一種情況,正確答案馬上就要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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