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男神鄭雨盛日前驚爆未婚生子,他坦承就是辣模文佳菲小孩的生父,但坦白並不打算結婚,加上後續又爆出他跟兩個圈外人交往,在韓國已經被罵爆,恐淪「3劈渣男」。然而鄭雨盛已經51歲,外界好奇他為何不乾脆順勢定下來,走入家庭?有韓國律師就出面分析,鄭雨盛寧可被罵爆也不結婚,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錢」,律師還稱鄭雨盛的決定「非常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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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於韓國「正向事務所」的律師安世勳(音譯)指出,鄭雨盛目前有兩種為小孩負起責任的方式,一個是跟文佳菲結婚,這樣就不會被罵、也會有很多人支持;另一個就是不結婚,只提供小孩養育費用。鄭雨盛寧可挨罵而選擇後者,安世勳認為這個決定「非常理所當然」並分析原因。
安世勳根據2021年在網路上公開的資料,指出鄭雨盛拍每支廣告就有韓幣7億元(約新台幣1778萬元)的收入,靠廣告至少賺進韓幣400億元(約新台幣10.16億元),名下的不動產則約有韓幣200億元(約新台幣5.08億元),總財產上看韓幣600億元(約新台幣15.2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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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世勳也提到,「這麼有錢的人,財產分割的比例應該不會到3成、5成這麼多,但至少也會要給將近韓幣100億元(約新台幣2.54億元)。」就目前資訊來說,鄭雨盛跟文佳菲似乎沒有交往過,如果在這種狀況下結婚又離婚,就得白白掏出韓幣100億元給女方,對男方而言恐怕難以接受。
然而若鄭雨盛選擇只給小孩養育費,韓國法院有參考所得收入而制定的「公定價」,法院參考的所得收入只到韓幣1200萬元(約新台幣30.5萬元),在這個區間之下,每個月頂多給小孩韓幣300萬元(約新台幣7.6萬元)的養育費,也就是說鄭雨盛不論賺得比韓幣1200萬元還要多出來多少,每個月都無須支付比韓幣300萬元還要多的錢。
安世勳就以此推算,如果每年給小孩韓幣3600萬元(約新台幣91萬元),就算到成年的20歲,頂多只要給韓幣7.2億元(約新台幣1829萬元),僅原本可能分割出去的財產韓幣300億元的2.4%。甚至就算給小孩每個月韓幣1千萬元、2千萬元(約新台幣25.4到50.8萬元),都會比跟文佳菲離婚的代價還要「划算」。也因此安世勳就說:「這樣你們就能理解為什麼鄭雨盛就算被罵成這樣還是不打算結婚了吧?因為結婚的風險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