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炎亞綸偵訊後,又坐偵防車離開,為了閃避拍攝,原本打算停到工作室附近停車場,也都因為看到媒體,調頭加速離開。這回,他被提告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等罪,有律師認為,由於影片外流,只要確認是炎亞綸拍攝,起訴機會很高。
記者吳欣晏:「藝人炎亞綸遭到約談,警方一共申請兩張搜索票,就在偵訊之後,他又被帶回他的工作室以及住家再度搜索,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只是從他做完筆錄後,又坐著警局的偵防車離開,一路上可說是不停鑽小巷,甚至為了躲避拍攝,原本打算停到炎亞綸工作室附近的停車場,看到媒體鏡頭竟然立刻掉頭催油門離開,也被外界質疑,難道警察成為藝人的護衛車隊嗎?
而這回遭到網紅耀樂提告,包括拍攝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性侵16歲未成年以及恐嚇三項罪名。
律師簡大為:「因為目前是影像已經在網路上流傳了,所以其實性影像部分成立機會還挺高的,如果掌鏡者確實是炎亞綸的話,可能會因為拍攝未成年性影像,而被處1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
這條也就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可以判處1到7年徒刑,其他的性侵16歲未成年以及恐嚇罪,就得看檢警查扣到的證據可以證明到哪,如果性侵成立,加重二分之一刑期,可以處3年1個月到15年至於恐嚇罪,則是最高可以處2年徒刑。
另外,耀樂還指控炎亞綸妨害性自主,其中一次是在大陸,但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在國外違法,回台灣都得接受懲罰,這回,演藝圈METOO風波越演越烈,也讓藝人們不為認知的那一面,一一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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