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都砸重金製作節目的大陸,不只選秀節目1集製作費高達千萬元起跳,就連當評審也都有數十萬酬勞起跳,除了選秀比賽節目,現在更越來越多元化,找明星跳水,1集祭出百萬通告費,但反觀台灣綜藝節目,製作費可能只有大陸的1/10,因此不管是請明星跳舞秀才藝還是玩水上遊戲,製作單位最多就是幫忙投保,通告費最多也只領2、3萬通告費。
陸節目「我是歌手」:「走在紅毯那一天,蒙上白紗的臉。」
不管是邀請實力派歌手上陣,唱1集10幾萬起跳,還是請明星來跳舞,1集發30到50萬通告費,大陸製作節目費用,1集千萬元起跳,相對台灣只能找素人,最多也只能找歌手當評審,製作費可能也只有大陸的1/10。陸綜藝節目:「跳水,是給我自己的一個禮物。」
但除了選秀節目外,大陸有更多節目出怪招,找明星跳水比賽,1集祭出百萬通告費,酬勞超高,是一般節目的10幾20倍,吸引不少明星加入,願意配合製作單位訓練。
但是台灣的綜藝節目,像是邀明星跳舞,密集訓練2天,一集酬勞頂多只有2集通告費。台灣綜藝節目:「8、9、10。」
或者是出外景、玩水上遊戲,製作單位最多就是幫忙投保,有時通告費只領幾千元,大陸市場大,節目製作成本高,常常砸重金買版權,找大咖藝人參與,用錢砸出收視,已經是大陸節目趨勢,台灣節目恐怕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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