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飛飛過世之後,馬總統特別頒發褒揚令,邀請鳳飛飛的兒子到府內,褒揚令上,稱鳳飛飛是「庶民歌后」,有讀者投書,認為總統是公僕又不是帝王,怎麼能用「庶民」稱呼,這種用語充滿「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差別,應該稱鳳飛飛「國民歌后」。
馬總統頒贈鳳飛飛一紙褒揚令,特地請鳳飛飛的兒子到府內領取,褒揚令上,稱鳳飛飛是「庶民歌后」,這稱號被批評不得體,有讀者投書,不知庶民歌后是褒還是貶,鳳飛飛應該是「國民歌后」吧,直言總統是公僕,又不是帝王,縱使鳳飛飛來自基層,也不應該用庶民相稱,難道是還念念不忘過去的威權體制嗎?
國文老師楊墨:「其實國民還是庶民,這個詞來講,我們並沒有認為是貶抑身分的說法。」
國文老師說文解字,覺得「庶民」沒有上對下、貶抑地位的意思,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庶民就是平民百姓,相反詞就是貴族君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是用身分高低作強烈對比。超市廣告:「新國民運動。」
但連平價的連鎖超市,也不輕易使用庶民2字,標榜「國民」更親民,不過「庶民」這個詞,這年代還是有人搶著用,想賣東西,標榜庶民2字就代表便宜,貼近生活,讓消費者掏起錢來沒那麼心痛,到底該稱國民歌后還是庶民歌后,總統一紙褒揚令,又引發有不同看法的人,跳出來要為鳳飛飛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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