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藝人陳淑芳27年前遠嫁到澳洲去,沒想到卻是一段暴力的婚姻,最後她逃回台灣,但卻未訴請離婚,今天陳淑芳面對TVBS的鏡頭,拿出當年在澳洲時的照片和身分證,訴說這一段婚姻帶給她的痛苦,而她特別在情人節當天站出來,分享自己的故事,就希望民眾享受幸福婚姻前,一定要弄清楚法律對於婚姻的保障。
藝人陳淑芳:「一朝被蛇咬,看到草繩都會害怕。」
拿出年輕時的照片,這是陳淑芳27年前在澳洲雪梨的生活照,照片裡她輕鬆笑著,可是背後,她正面臨家庭暴力。陳淑芳:「他不讓我讀書,他說你可以不用懂得那麼多,這也是一種控制吧,他把我的護照鎖在007皮箱。」
雖然沒受到肢體暴力,可是行動卻被限制,陳淑芳說自己像是囚犯,飲忍了1年10個月,狼狽逃回台灣,但2人並未訴請離婚,直到3年後,對方打電話告知將到泰國另組家庭,陳淑芳才發現,按照澳洲法律,夫婦未共同生活3年視同婚姻無效,而在台灣需要2位見證人才算合法離婚,陳淑芳痛苦拿出身分證,訴說30年來的惡夢。
陳淑芳:「結婚啦,我說我不知道怎麼講,我到底是離婚呢,還是逃婚,我希望把這3個字消去。」
看著配偶欄,陳淑芳眼眶泛紅,原以為跨越國界的婚姻會幸福永久,沒想到卻因法律對婚姻的保障不同,反而遺憾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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