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狄鶯與孫鵬的愛兒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上網買零件組裝手槍,入獄238天後遭遣返回台,2020年遭士林地檢署以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昨(26)日宣判依法諭知公訴不受理。對此,狄鶯首度發聲。
更多新聞:「超狂生財秘招」還清2千萬債 小彬彬突認:配偶欄空的
士林地檢署歷經2年偵查,認定孫安佐在美所犯罪刑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而該案我國具有審判權。檢方認為,孫安佐持學生簽證依法不允許購買槍枝,但他卻上網購買零件,企圖組成手槍,已屬製造行為,但由於未扣得完整槍枝,因此今依「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將其起訴。
更多新聞:納豆傳腦出血動刀 營養師曝「5中風前兆」:中1項快就醫
更多新聞:太有錢婚宴費「女方全包」?吳姍儒親吐原因 憲哥反應曝
針對「改造手槍未遂罪」部分,因美國法律未處罰,符合《刑法》第7條但書規定的「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台灣無審判權,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對於判決結果,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孫安佐辯護律師翁栢垚告知判決結果,孫鵬夫婦得知後對外表示「感謝台灣司法!」而至於孫安佐心情?律師轉述,他態度相當淡定,並追問律師後續法律程序,律師說看檢方20日內是否會上訴,才能知道後續動向。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