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領亡夫存款被「女兒」提告!全嘉莉認罪和解:我沒有女兒

編輯 陳希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1/08 09:52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8 09:55
名嘴全嘉莉和亡夫陳萬達。(圖/翻攝自全嘉莉臉書)
名嘴全嘉莉和亡夫陳萬達。(圖/翻攝自全嘉莉臉書)

醫藥記者出身的名嘴全嘉莉,在2019年丈夫陳萬達腦癌逝世後,提領其郵局存款72萬元,被女兒指控涉嫌侵占,全嘉莉否認犯罪,堅稱皆用於醫療跟喪葬費用,絕無私藏。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全嘉莉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並跟女兒以283萬元和解也獲得原諒,改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可上訴。不過昨(7)日深夜,全嘉莉透過臉書發聲,「我沒有女兒」,原來提告的「女兒」是陳萬達與前妻所生的小孩。

全嘉莉在臉書分享和丈夫的合照。(圖/翻攝自全嘉莉臉書)

 
更多新聞:不要玩上人!「證嚴法師」名言淪反諷笑柄 慈濟說重話了

現年52歲的全嘉莉曾活躍於媒體圈,在陳萬達2019年12月因癌症過世後,一度消失於螢光幕前,近期才復出,坦承罹癌正積極治療當中。不過女兒陳子嫣指控全嘉莉在父親過世後,12次持提款卡前往郵局領走存款各6萬元,合計72萬元,因而報警處理。全嘉莉駁斥侵占遺產的指控,強調領取的存款都拿來支付丈夫的醫療與喪葬費用。

全嘉莉發聲「我沒有女兒」。(圖/翻攝自全嘉莉臉書)

更多新聞:苦苓三病齊發被賜癌 突收「韓粉私訊」嚇到:印象深刻
 

檢方第1次偵辦,全嘉莉獲不起訴處分,但遭到高檢署發回續查,認定全嘉莉領款前,未徵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依《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中,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全嘉莉當庭認罪,支付女兒283萬元達成和解,女兒撤回告訴、同意原諒。法官指全嘉莉擅自提領過世丈夫存款,行為實非可取,但念及承認犯行,只因一時失慮而犯法,應無再犯之虞,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准許緩刑2年,且不必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全嘉莉#盜領#詐欺#和解#緩刑#陳萬達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18

0.0763

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