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女F4其中的FANNY,前一陣子想要買房子貸款,卻被銀行當面拒絕,才知道原來藝人領的薪水,叫做「執行業務所得」,被銀行認定是不固定收入,最後FANNY連找了2個保人,問了3家銀行,才總算申請到房屋貸款,和第一張信用卡。
信義計畫區高級電梯大廈,FANNY第一次公開她的新家,雖然780萬的高價,讓她開始背著沉重的貸款,不過過程真的得來不易,為了房子要找銀行貸款,她四處碰壁。藝人女F4成員Fanny:「我就像小孩子一樣,帶著我的兩個保人,畢恭畢敬的到銀行的到銀行,然後跟他解釋,這個是什麼收入,其實我根本忘記了。」
藝人上通告,日期不一定,錢撥進帳戶裡的日子當然也不固定,這種「執行業務所得」,在銀行的眼中看來,就跟擺地攤賺的錢,還有計程車的收入一樣,銀行無法徵信,貸款就很難撥款,FANNY越想越生氣,明明執行業務所得也要繳稅,為什麼就是有差別待遇,好不容易找了兩個保人,FANNY總算入主了夢想的房子。
Fanny:「因為小套房的貸款,只有3家銀行作,有2家拒貸我,因為我從來沒有用信用卡,我本來以為沒用信用卡很好,後來才發現,沒有信用卡,就是沒信用。」
小小的棲身之所,讓她好滿足,也因為貸款買到房子,有了不動產,FANNY正式拿到銀行發下來的第一張信用卡,接下來,女F4即將各自單飛,FANNY說,這間房子也讓她更有工作的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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