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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糾紛? 藝人曹維軒遭控傷害


發佈時間:2008/03/01 18:2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演出知名偶像劇的演員曹維軒,被控告傷害恐嚇罪,台北地院判決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控告他的女子自稱是他的前女友小蘿,她向法官表示,曹維軒不但跟她借錢,還涉嫌在夜店門口對她動粗,監視器畫面也把曹維軒動手的過程全程拍下。

夜店門口,偶像劇演員曹維軒,怒氣沖沖的往前走,對著一名女子暴力相向,又是扯頭髮又是揮拳,被告上法院。原告小蘿(化名):「因為他非常的大力,導致我嘴巴裡面有流血,有頭暈、骨折的感覺。」

被害女子自稱是曹維軒的前女友,她說,因為他們分手後有金錢糾紛,但是根本沒想到曹維軒會動粗,打的那幾下,讓她幾乎暈頭轉向。

演出知名偶像劇的曹維軒,澄清沒有跟小蘿交往,只是因為小羅單方面不斷糾纏,當天又因為看到他跟別的女性講話打他,他忍無可忍才會還手;雙方妳一言我一句,講的都是不同的故事,不畫面清楚拍下曹維軒動粗,最後,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恐嚇罪嫌,判曹維軒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

◎畫面翻攝網路

#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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