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停車糾紛,余祥銓和蔡姓民眾互控傷害,到底誰動手打人?各說各話,余祥銓有女友現場作證,而對方蔡先生,則是有聽到爭吵趕忙出來的媳婦,以及街坊鄰居目擊,警方表示,由於雙方的目擊者都和當事人認識,證詞公正性都有待商榷。
TVBS記者陳昭仁:「余祥銓和他的女朋友,當時就把車子停在這個位置,而他的女朋友當時準備下車,剛好蔡先生把車子倒車,可能是沒有特別注意,差點撞上雙方才會爆發衝突。」
附近民眾說,當時余祥銓看到女朋友差點被撞,氣沖沖的用腳踹蔡先生的後車廂。附近民眾:「他下車態度蠻惡劣,踢人家的車門,你想一個60幾歲的先生,又不是年輕小夥子,動不動就要跟人家動手動腳,我想應該也是,應該也是都有錯。」
鄰居們覺得納悶,這起事件總麼會和政治扯上關係,也說蔡先生一家人,和鄰居的互動不錯,脾氣也很好,應該不會動手打人。
余祥銓指控,蔡先生找人來圍毆他,附近鄰居說,那些都是看熱鬧的民眾,關蔡先生什麼事?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想要還原現場,才知道案發地點,1百公尺內都沒有監視器,即使有店家自行安裝,卻因為拍攝角度不對,沒錄下案發過程。
儘管余祥銓有女友作證,是對方先動手;蔡先生也有媳婦和鄰居指控,余祥銓動手打人;警方說,他們不是朋友,就是有親戚關係,因此供詞的準確度並不高,即使到法院,到底誰先動手,雙方還是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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