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胡瓜的女婿李進良,遭洪姓女病患指控醫療疏失,下午法院開庭審理,洪小姐泣訴,李進良手術前沒有告知要移除矽膠,導致她的身體產生嚴重後遺症,除了原先遺棄和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嫌,還追加業務登載不實、強制、傷害3項罪名;李進良則是反駁,所有醫療行為都經得起考驗。晚間最新消息,台北市訴願會也認定李進良病例登載不實,有可能觸犯刑法215條的偽造文書罪,因此也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李進良委任律師徐鈴茱:「業務登載不實也好,偽造文書也好,主觀上要有犯意,我們只是讓那個病例的記載更清楚而已,並沒有說去變造、去偽造的情況。」
李進良的委任律師急著喊冤,因為台北訴願會不僅駁回李進良的停業3個月訴願申請,又追加了一條刑法215條「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徐鈴茱:「我們一開始的看法就是,這個案子要翻案,可能要等到行政法院的階段。」記者:「這樣要拖多久啊?」徐鈴茱:「不一定啊,行政法院至少要半年、1年吧,看行政救濟的結果如何,所以目前沒有停業的問題。」
前一天妨害名譽的官司才開庭,隔一天,業務過失傷害和遺棄接著來,還因為李進良在洪小姐病例上把矽膠紀錄成鹽水袋,手術後更讓她在醫院躺了3天,不理不睬,洪小姐再追加業務登載不實、強制罪和傷害3項罪名。
洪小姐:「真的沒簽手術同意書,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沒簽!」
李進良:「因為她莢膜攣縮的很厲害,病人又是不能配合醫矚的病人,並且暫時把矽膠移除,對她胸部的外型完全沒有破壞,而且還更好看。」
雙方依舊是各說各話,毫無交集,一方說自己是醫療疏失的受害人,另一方則是堅持所有醫療行為都是經由專業判斷,要求調閱洪小姐的過去病歷、通聯以及傳喚替洪小姐開立證明的醫師,一起隆乳整形手術,雙方各有解讀,醫生、病患也只能繼續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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