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在網路上推出「動新聞」,但內容卻讓學者相當憂心,學者認為「動新聞」號稱以動畫的方式,讓民眾了解新聞事發經過,但連性侵和殺人過程都用動畫模擬,實在太過羶色腥;不過翻開法令,由於動新聞是新媒體,竟然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規範,學者決定發起公民團體,進行抗議,要求「動新聞」自我約束,NCC也正在研究,如何加以管理?
新聞旁白:「有人中槍了,店裡頭30多名客人立刻趴下。」
有對話,有動畫,「動新聞」輔助報紙新聞電子化,也標榜可以在手機上收看,但內容實在兒童不宜。新聞旁白:「車窗落下,車內男子突然開槍。」
電視新聞禁止播出的暴力場景已經夠誇張,還有讓人更不舒服的。新聞旁白:「性侵女子十多年,大女兒從幼稚園起,就被他XX,兒子5歲起也遭他XX。」
活生生就是動畫版、尺度加倍的「藍色蜘蛛網」。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社會新聞會是一個犯罪的教科書,但是更大的問題是,這種報導的方式,對於當事人、相關當事人,會造成二度傷害。」
學者打算檢舉,要相關單位好好管一管,但是翻開法條,勉強只有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沾得上邊,但動新聞用模擬的方式,並未曝光被害人身分,性侵害防治法罰不到它;連NCC也還在研究,是要用電信法?還是廣電法?來規範。
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下,除了立法,只能靠著民間監督抗議,以及良心發現的媒體自律,畢竟模擬畫面並不代表真實,在高舉「言論自由」大旗的同時,也該反省媒體影響社會風氣的社會責任,以及真相至上的新聞倫理規範。
◎翻攝自蘋果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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