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表演團體總會依賴政府、企業贊助支持生存,想破頭找財路,除了靠演出、授課、賣週邊商品賺錢之外,現在也靠本身的文化形象拍廣告生財;最具代表性是雲門舞集辛苦的台啤廣告,以及明華園歌仔戲當家小生孫翠鳳的電信廣告,表演團體增加曝光機會,產品也因為與文化的連結,多了幾分藝術價值;明華園團長不諱言的說,這是雙贏局面,最實際的就是替團隊增加不少收入。
雲門舞集演出結束,獲得滿堂彩,最終的台詞宣告這是台啤廣告,文化和酒2個不同領域,摩擦出的火花更讓人印象深刻。
歌仔戲名角搭上電信業者,傳統與科技的結合,廣告是一支接著一支拍;不只買通訊、賣手機、煮菜的油,也找上孫翠鳳,看上是明華園當家小生的個人魅力,更相中劇團的優質口碑,替產品帶來的附加價值。
明華園團長陳勝福:「文化界長期以來,就是說,很需要政府或是民間企業的贊助,我會選擇好的企業,在廣告上相互合作,等於就是說,我把我的觀眾帶給他,他把他的顧客帶給我。」
不流俗的形象,受到廣告主青睞,而廣告帶來的收入,確實補貼團隊不少開銷,或許就是這股風潮,超商也找上布袋戲,不再被動的接受贊助,文化團體也積極尋找財路。
◎畫面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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