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團體除了靠政府及企業補助,還得表演、授課來找財路,而現在也得靠形象來拍廣告賺錢。像是國際知名的雲門舞集,最近就拍攝啤酒廣告,為酒商代言。儘管代言價碼雙方都很保密,但對於歷經大火的雲門舞集,絕對是一大收入。拍廣告貼補舞團,又可以增加曝光機會,因此創辦人林懷民認為,藝術結合商業並不衝突,還希望能接更多廣告。
曼妙舞動身體,雲門舞者精采演出博得滿堂采,謝幕帶出的是本土啤酒,成為令人印象深刻的廣告,這是雲門舞集代言的啤酒廣告。
但用藝術宣傳商業似乎互相衝突,不過雲門創辦人林懷民倒不認為。雲門創辦人林懷民(98.7.15):「藝文團體也是一個生活的,我們的演出是生活面的,我不太覺得有什麼衝突,看你是什麼產品。」
而擔任代言人可不輕鬆,雲門舞集和酒商簽約,內容就是拍攝宣傳廣告、文宣並配合出席各項活動。而代言價碼雙方都很保密,但合作就是希望互相都能獲利。
去年2月一場大火,燒毀雲門八里排練場,設備、器材付之一炬,無形的藝術損失更難以估計,重挫雲門舞集,加上文建會的補助,比前一年少了250萬元,又給雲門重重一擊。
儘管雲門享有國際盛名,但現實財務問題就得靠自己,因此拍攝廣告代言賣酒,就成為雲門的收入之一,同時增加曝光機會。浴火重生的雲門舞集結合酒香,多了商業氣息,也走出不一樣的路。
◎畫面翻攝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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