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為參加比基尼熱舞大賽,一脫成名,還差點被法辦的比基尼辣妹SUNNY,因為比基尼脫衣事件,和前經紀人關係產生嫌隙,SUNNY當時更在部落格發表文章,說經紀人是騙子並且好色,結果經紀人看到這篇文章,認為自己的人格和名譽遭到嚴重詆毀,憤而提告,也因為SUNNY根本沒辦法證明所言屬實,被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2006年的這場比基尼派對熱舞大賽,現場HIGH翻,這名穿著金黃色比基尼辣妹SUNNY,突然忘我演出,當場脫掉比基尼上衣。
SUNNY脫稿演出,節目主持人趕緊拿衣服遮掩,不過這麼一脫,SUNNY卻遭到警方以妨害風化函送,事後儘管獲得不起訴處分,卻跟經紀公司扯出合約糾紛,還在自己部落格控訴前經紀人。
以斗大標題「請大家小心這名經紀人」,更在內容中提到,這名經紀人電話面試模特兒時,聲音人模人樣,當場面試就會發現眼神好色,更會刻意說一些猥褻的話!
不過前經紀人,認為文章內容不實,人格、名譽遭到詆毀,憤而提告;但其實比基尼脫衣事件後,2人之間早就有嫌隙。
SUNNY:「他希望我把衣服再拉下來一點,就是運動內衣,他說可不可以再拉下來,我說不行耶,再下去就露點了。」
前經紀人:「她都可以露點演出了,這個她沒有立場講。」
如今前經紀人提告,SUNNY也因為沒有證據,台北地檢署判定加重誹謗起訴;曾經事業共同體的夥伴,如今卻演變這樣的局面,SUNNY低調不願回應,只希望事件趕緊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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