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視,觀眾會發現許多舊節目反覆重播,其實是電視台為了節省經費,要填補時段,或者不想花錢製作新節目,就買舊節目的版權重播,比方說買下剛下檔的當紅節目重播,重播第一次一集10萬,合約到期要再續約重播,一集只要再多付2萬,以此類推,重播越多次的節目越便宜,但還是有收視率。只是藝人大喊不公平,重播利潤也要回饋給參與演出的藝人及幕後團隊,也呼籲藝人以後簽表演合約,也要簽版權合約,才不會演出一次但作品卻一再地被消費利用。
1999年播出的「鳥來伯與十三姨」,創下不少紀錄,節目長紅12年,總共製播超過2700集的,還有「鐵獅玉玲瓏」。《鐵獅玉玲瓏》片段:「這12樣動物是怎樣?」
澎恰恰、許效舜,師徒兩說唱鬥嘴鼓,開創新的節目類型,節目收視高,雖然已經停播2年了,電視頻道頻道轉來轉去,現在還在重播。
藝人許效舜:「節目停了,後來我們想說要去上別人的節目,曾經有一段時間跟我們講說,你們曝光的太多了,那等於他們(製作單位)也想說,這樣新鮮度會沒有,所以,對。」
演員大嘆,重播利潤分不到,還被誤會賺很大,說穿了,老戲重播,就是電視台為了節省製播經費,只要付播映權,就有現成的節目播。舉例來說,買下首播下檔的當紅節目,跟原始製作單位簽下2年播5次的合約,第一次重播一集10萬,合約到期之後,再簽約,第二次重播價格馬上降到一集2萬,以此類推,買重播越多次的節目,價格越便宜,但雖然是舊片,電視台還是能賺到收視率。
藝人澎恰恰:「今年被重播率太高了,那之前都還沒有發生,那當然希望國稅局也好,有關單位再看這一個事情的時候,最好先跟電視台有個查證,這是不是一個重播的戲劇。」
好的節目一賣再賣,藝人卻能感嘆,自己演出作品不斷被消費,如今著作權意識抬頭,澎恰恰也趁機呼籲同行,簽表演合約,除了談價碼、談演出內容,更要談到版權。
◎畫面翻攝YouTube網站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