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關押了240天後,孫安佐於台灣時間20日凌晨1點宣判獲釋,但由於他是被「遞解出境」,因此需等待美國移民局的作業流程,至少還需要6周的時間他才能返回台灣。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審判結束後孫鵬夫婦緊緊牽著手沒接受訪問,狄鶯一度背著鏡頭,將頭靠在孫鵬肩上。記者向他們恭喜,孫鵬僅簡短表示「各位辛苦了,謝謝」。
孫安佐的辯護律師辛寬托(Caroline Goldner Cinquanto)在法庭上以孫安佐年紀輕、有文化差異等理由,請求法官輕判,並爭取「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遞解出境,而法庭也的確宣判他刑滿獲釋,已服滿聯邦刑期。不過,孫安佐日後除非獲美國官方的准許,否則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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