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藝人秦偉自2016年起遭多名女性指控性侵,其中2女年僅14、17歲,檢方求刑41年,今年8月台北地院認定秦偉性侵造型師、編劇和粉絲3女,依3個強制性交罪刑重判8年,秦偉上訴高院後日前首度開庭,高院認為秦偉涉嫌重大,裁定自今日(1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
據《自由時報》報導,高等法院4日首度開庭,秦偉否認性侵,辯稱「我沒有強迫她們做不願意的事」,同時再度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不過高院裁定認為,秦偉所犯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且秦偉均否認犯罪,與檢方調查和一審判決認定的事證不符,加上一審被重判8年,依常理有高度畏罪潛逃的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1日起將他限制出境、出海。此外,高院近日將分批傳訊上訴的8名女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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