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67歲婦人,去年7月去南韓濟州島遊玩時,在汗蒸幕拍照打卡,不慎拍到其他客人的裸體,遭警方逮捕、護照被扣留,在當地滯留了將近8個月,最近才終於回到香港。連同律師費、協議費、罰款和滯留當地的生活費用,這名婦人多花了127萬新台幣才換回自由。

在南韓滯留近8個月,終於回到香港,劉太太和朋友久別重逢,忍不住大飆淚,這名67歲的香港婦人去年7月初跟朋友到南韓濟州島遊玩,在當地一間汗蒸幕澡堂拍照打卡,結果沒想到小小一個動作最後竟遭警方拘捕、查扣護照,被迫滯留濟州島。
滯韓民眾劉太太:「又說要等到不知道什麼時候才上法庭,搞得自己每晚都睡不著又頭痛,真的很痛苦,我自己覺得很痛苦,你問我這些事我更痛苦了。」
每天待在旅社裡度日如年,沒有家人朋友,讓她無助地在鏡頭前掩面痛哭,事情會鬧這麼大是因為劉太太當時在汗蒸幕拍照打卡,拍到其他客人的裸體,被指控犯了性暴力罪,滯留3個多月後去年10月劉太太終於收到當地檢察院通知,要求她支付21萬現金的協議費,排開庭日期,之後又花了律師費將近16萬,才終於在今年1月開庭,最後法院判賠45萬罰款,否則要監禁一年,劉先生立即匯款,讓太太順利回到香港。
劉先生:「幾十萬(港幣)沒了,真是無妄之災,就拍張相片而已。」
TVB記者vs.滯韓民眾劉太太:「(說妳是什麼罪)?電話攝影罪,(最後罰了多少錢)?法庭罰了2千萬韓幣(45萬台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