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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州汗蒸幕拍照被捕!港婦滯留8個月返港 夫嘆:損失126萬

作者 香港01 責任編輯 余亭萱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2/25 09:5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25 09:57
劉姓港婦遊濟州汗蒸幕因疑似拍到其他女客裸體照片遭滯留8個月,21日終於返鄉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劉姓港婦遊濟州汗蒸幕因疑似拍到其他女客裸體照片遭滯留8個月,21日終於返鄉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67歲港婦因在濟州汗蒸幕內拍照打卡被捕,滯留近8個月後,21日獲准出境返港。其丈夫昨日向《香港01》指,妻子當初被控性暴力罪,後被改控不當拍照,連律師費、賠償金及當地食宿等,共花逾30萬港元(約合126萬多新台幣)。他又提到,現在妻子對韓國有陰影及出現抑鬱情況。

港婦濟州一趟「旅行」共花費30多萬(約合126萬多新台幣)港元:5萬(約合21萬新台幣)「協議費」+3.8萬元(約合16萬新台幣)律師費+10.7萬(約合45萬新台幣)罰款+逾10.5萬(約合44萬新台幣)近8個月滯留生活花費

 

支付協議費及律師費共8.8萬元(約合37萬新台幣) 終可今年1月中上庭

事主劉姓港婦去年7月初與兩名友人到濟州旅遊,期間因在汗蒸幕打卡被捕。事後,其夫劉先生控訴稱被要求支付約9萬港元(約合37.9萬新台幣)和解金,懷疑受騙,又不滿當地檢控部門拖延多個月,仍未落案提告,事件引來不少關注。

 
在滯留當地8個月後,劉先生透過文字及錄音訊息向《香港01》表示,太太已於21日回港。他透露,大約上年10月,收到太太引述當地檢察院通知,要求她支付約5萬港元現金的「協議費」用以排期,「如果不給呢,是無限排期,不上法庭」,「被迫給了五萬港元」,之後又花了3.8萬元律師費,最終獲排期今年1月中上庭。

由控「性暴力罪」改為控「電話攝影罪」 判罰2000萬韓圜

劉先生表示,當地檢察院原先控告劉小姐「性暴力罪」,他不以為然,「根本無性暴力罪,拍個池,但有人說是拍到附近,就認為她拍到別人」,而最終當地檢察院改控「電話攝影罪」。他指法院判劉小姐2,000萬韓元(約合45.8萬新台幣)罰款,否則要監禁一年,故他當時立即匯款,老婆最終於上週五回港。他指連同食宿等,這趟「旅行」共花費30多萬元。

劉先生:太太有不對的地方、並無不認錯 不至於那麼大的懲罰
 

劉先生表示,當初太太拍照的手機,早前被當作呈堂證供,事後檢察院稱會將其銷毀,他不滿說:「拍了什麼沒人知道,都沒開過也沒人看過,自己黑幕,無透明度」,又形容事件是「悲劇」;他說雖然太太有不對的地方,但「不至於需遭受到這麼大的懲罰」,在當地又要遭到「恐嚇勒索」,回港後又要受到網友的責罵。他又強調,他們夫婦並沒有不認錯,他亦有訓斥老婆。

被問到回港後太太的情況,他透露,太太身體情況正常,只有「心靈太累」,對拍照及韓國都有恐懼,更出現食慾不振、失眠,「精神狀況其實好差。」


延伸閱讀:

港婦濟州澡堂影相被捕 夫冀返港有期:佢願承擔責任 判監就判監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香港01

#濟州#汗蒸幕#韓國#香港#韓國旅遊#滯留#罰款#不當拍照

專欄作者介紹

作者

香港01

由零到一,從無到有,看似單一的方向,卻有無限可能,等待被發掘。香港01,作為倡議型媒體的先行者,推動市民積極參與共建社會,憑藉專業和富靈感的新聞內容,驅動思維改變,鼓勵有建設性的互動和交流,建立社會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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