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遊戲花錢儲值卻後悔,一名16歲的大陸青少年向遊戲平台申訴,希望對方退還他兩年來儲值的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8萬1600元),這個要求被公司拒絕,根據陸媒報導,這位化名「小荊」的男生居然一狀告上法院,甚至在起訴狀內、要求退款附加利息。但當案件開始審理後,小荊卻被發現、他其實是一名「遊戲陪練」,過去兩年靠著這款遊戲,賺取高達26萬0509人民幣(約新台幣114萬6100元),最終官司被駁回、他也無法拿回「課金」的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8萬1600元)。
報導中提到,「小荊」向廣州地方法院表示,自己過去兩年間多次在遊戲內儲值,每回10至5000人民幣不等,藉此獲取更多特殊道具或技能;沒想到兩年過去,他卻感覺不對、就以自己仍是未成年的身份,先向遊戲公司申訴,後向法院提告、要求拿回課金全額費用,以及相對應的利息。
但小荊自己可能沒想到,法院在調查案件時,從遊戲內部紀錄中發現,他曾多次提供收費服務,協助其他玩家升等、打怪的服務,藉此前後一共賺取2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14萬6100元),自己甚至名公會會長,藉由遊戲機制和提供相關服務,小荊過去兩年期間,一共獲得17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789萬元)收入。
從組建公會、提供陪練、收入高於當地上班族平均薪資,法院最終並不採納小荊未成年的訴求,駁回這起官司、更拒絕他的退款要求。
事實上,隨著手機遊戲愈來愈普遍,同樣也讓儲值糾紛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冒出,這類衝突的起源,大多都是未成年子女利用父母手機,進行遊戲儲值和花費購買裝備,當金額超過一定額度後,讓父母或監護人驚覺,才向平台提出退款的要求;反倒像本文小荊這種案例,是非常少的特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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