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黨章 專家關注總書記權力規定

2017/10/16 17:59
圖/中央社

中共18屆7中全會討論並通過中共黨章修正案,香港大陸問題專家梁國樑認為,應關注這次黨章修改是否會變更中共中央組織的產生方法和總書記權力規定,以及是否恢復黨主席制。

中國共產黨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7次全體會議11至14日在北京舉行,討論並通過包括「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在內的3份文件,將交由18日召開的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

 


外界對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過往5年執政理念應會在19大上寫進黨章,似乎沒有太大質疑,但好奇會以何種文字表達,比如「習近平思想」、「習近平理念」等。

梁國樑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現有中共黨章第22條對於中央組織的產生方法似乎不太符合現況,尤其對總書記的權力規定。

他說,22條規定,「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
 


但又規定,「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梁國樑說,總書記如果是書記處成員,他的產生是由政治局常委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的作用只是通過提名,那總書記的權力基礎就相當薄弱。

此外,同一條文規定,「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作為中央主要負責人的總書記只是政治局會議的召集人,失去了當然主持人的角色。

梁國樑說,目前的黨章是1982年12大時在鄧小平主導下制定的,由主席制改為總書記出任主要負責人,並刻意削弱總書記的權力,所以才產生以上的規定。

梁國樑認為,中共19大若確立習近平的領導地位,黨章的以上規定顯然不符合現實和未來發展的需要。

對此,香港中國問題評論家劉斯路說,中共黨章在其總綱中明確規定「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四項基本要求」,當中一項是民主集中制。

他說,對於中共而言,民主集中制就是少數服從多數,政治局常委以一人一票方式投票決定重大事項,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表現。
 


劉斯陸說,中共內部這種制度自毛澤東時代已經實行,不容易推倒。

他不認為中共19大會修改相關規定給予習近平更大權力,甚或凌駕政治局其他常委的權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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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