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豪馬斯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億萬富豪馬斯克日前在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的造勢場合中承諾,即日起至11月5日投票日,天天都將送出100萬美元;對此,賓州州長今天呼籲執法單位著手展開調查。
綜合路透社和美聯社報導,馬斯克(Elon Musk)昨天在賓州哈立斯堡(Harrisburg)一場由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America PAC)主辦的活動中,送出1張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0萬元)支票給現場1位名叫德瑞爾(John Dreher)的男性;而今天在賓州匹茲堡(Pittsburgh)的活動,又把第2張100萬美元支票發給了1名女性。
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是一個由馬斯克成立的政治組織,用來力挺川普贏得本屆大選。
本屆總統大選之中,無論是對川普還是他民主黨籍對手賀錦麗(Kamala Harris)來說,賓州這一仗都只能贏不能輸。而馬斯克送錢的舉動,是他以自身非凡財富影響選戰的最新一例。
賓州民主黨籍州長夏皮洛(Josh Shapiro)今天在國家廣播公司(NBC)訪談節目「會晤新聞界」(Meet the Press)表示,馬斯克送錢給賓州登記選民的計畫「令人深感擔憂」,並說「執法部門可以研究一下」。
馬斯克發放100萬美元的對象為簽署他網路請願書的民眾。這份請願書內文寫著,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與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透過簽名,我承諾支持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
根據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說法,除了簽署請願書,想獲得這100萬美元支票抽獎機會的民眾,必須是登記選民且是亞利桑那、喬治亞、密西根、內華達、北卡羅來納、賓州和威斯康辛這7個搖擺州的居民。
請願書還向每位簽署的賓州登記選民發放100美元,也向介紹賓州登記選民簽署的人提供100美元。
馬斯克大方撒錢 專家:已遊走在法律邊緣
但馬斯克這麼做是否合法,未來幾天必將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美國司法部選舉犯罪條例指出,蓄意以報酬誘導或獎勵民眾投票或登記,屬於聯邦等級犯罪行為,且這類報酬不僅指金錢支出,還包括任何有貨幣價值的物件,例如烈酒或抽獎機會等。
部分選舉法專家已對馬斯克這種贈與行為示警。競選財務律師費雪(Brendan Fischer)表示,最新這一招之所以遊走在法律邊緣,是因為民眾若要取得100萬美元支票抽獎機會,先決條件是要登記成為選民。
他在電郵中表示:「如果賓州所有請願書簽署人都具有(抽獎)資格,那麼合法性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但以登記做為給付條件則有可能觸法。」
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普利茲克法學院(Pritzker School of Law)選舉法教授麥可.康(Michael Kang,音譯)表示,在大選日逼近下舉行抽獎活動,很難證明這項舉動不是為了鼓勵民眾去登記投票。
他說:「雖然不完全是付費叫人投票,但界線已模糊到讓外界擔心它的合法性。」
川普今天在賓州造勢時,針對馬斯克的「散財」舉動回應說,「我沒有在追這件事」。他同時表示,他和馬斯克聊很多,「他是我的朋友」,並稱馬斯克對國家貢獻良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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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0/21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