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明年起,在中國大陸工作和居住的台灣民眾將依法參加中國的社會保險;許多人關心雙重保險的問題,國台辦今天表示,可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醫療保障局日前公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根據辦法,明年1月1日起,在中國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台灣民眾將擁有中國社會保障卡,與中國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這項辦法公布後,引起許多台灣民眾關切未來可能會出現在台灣和中國大陸雙重參保的問題。
對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在記者會表示,考慮到減輕台灣民眾繳費的壓力以及返台工作學習的實際需要,這項暫行辦法為台人在陸參加社保做出特殊安排。台灣民眾若不選擇在中國大陸和台灣雙重保險,可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此外,台灣民眾若達到領取養老金的規定條件之前離開中國大陸,可以選擇保留帳戶、再次來大陸就業或居住時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係,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帳戶內的儲存額。
她說,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台灣民眾享有參加5項社保(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權利,其中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完全不需要參保台人個人繳納任何費用。
國台辦今天這場記者會是有關稍早前提出的26條措施專題記者會,有陸媒在會中針對其中第11條「推動台灣輸入大陸商品便捷快速通關」相關事項提問。
出席記者會的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回答說,為推動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便捷快速通關,支持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中國大陸海關正在加快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研究制定採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管理制度。
陳斌華表示,採信制度目前已在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大陸海關將根據意見進一步完善並盡快推動推出。條件成熟後,符合要求的台灣第三方檢驗鑑定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可被大陸海關採信。
陳斌華說,這項制度實施後,中國大陸海關將降低來自台灣相關商品的查驗率,進一步提升台灣輸往大陸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時將助推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的發展,台灣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將有機會獲得更多的檢驗檢測業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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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2/11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