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站長猝死案:一切合法,但你有替員工想過嗎?

作者 那個奧客

2017/12/28 17:32
圖片來源/TVBS資料照片

前幾天發生的台鐵站長過勞猝死案,搞得已經夠糟的勞資氛圍,顯得更加對立。讓人不意外,遇到這種鳥事,資方第一件事總是搬出排班記錄,偶爾還會引用個勞基法,拿「一切合法」的大旗作為辯解的說詞。

 

但先不管是不是真的合法,就算一切合法,真的代表沒問題了嗎?

 

先說個題外話。小弟的文章因為寫多了,被人轉載是常有的事,但有被轉載過文章的,一定都很討厭對方把文章段落原封不動放到臉書貼文裡。

 

是的,沒有加註任何引用說明,直接放在貼文裡好像是他寫的一樣。我就曾遇過這種游走在剽竊邊緣的「轉載」大神,被人留言質疑這件事,還一副理直氣壯在底下回覆「我又沒犯法,你在嘴什麼?」。

 

是啦,很可能真的沒犯法啦,但說不定是當事人沒計較而已,至少當下我是沒計較。

 

但能肯定的是,這件事一定會被對方記在心裡,你「合法」的佔了人家便宜,失去的卻是民心(然後一輩子被拿來嘴,比如我就拿來當這篇文章的佐證案例)。

 

再把同樣邏輯拿來套用在勞資關係裡,大家會更清楚我要表達的。我看過很多慣老闆,把自家員工當成「人力」在用(「人力」跟「人才」是不一樣的,大家要分清楚),意思是在合乎使用說明書的前提下,把人力壓榨怠盡。

 

喔對了,這裡的使用說明書,並不是什麼合乎人道人權的規範,指的正是勞基法(最近又要改得更爽了,我是指對資方而言)。

 

反正只要「一切合法」,就能規避主管機關的查核,至於員工是死是活,大多數資方往往兩手一攤,直呼那是他家的事。

 

但別忘了,勞基法本身離體恤員工有好大一段距離,它的存在理應是保障員工的最低生存限度,其本意乃是用於「防止惡老闆過度剝削的誇張行徑」,根本不配拿來當作照顧員工的指標。

 

聰明一點的資方,如果想拉攏員工人心,包含薪資加給,第一年休假就大手筆給員工10天特休,乃至於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資遣相關,也一定做到甩勞基法好幾條街,寧願多花點錢,也要圖個好名聲。

 

有在商場打滾過的一定明白,體恤員工的美名一旦傳了出去,要吸引到高手前來相助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偏偏台灣就是很多老闆只願意給猴子吃幾根香蕉,卻要他戴上老虎面具幫忙打獵。

 

所以,如果你要是看見公司遇到事情就搬出勞基法來擋,自己要心裡有數,這間公司絕對不會替你想,該學的學完閃人,或是上班虛應一下故事,下班找時間多培養其他技能,反正別想久待就是了。

 

再者,凡是法律必有漏洞,雖然台灣號稱法治國家,但明眼人都知道,想玩法律的還是有辦法玩死你。從台鐵的班表,你一定不難發現,人家就是有本事弄到樣樣「合法」,但還是可以把員工產能發揮到最大─當然,是透過剝削。

 

最後,來談談台鐵這件事的後續處理方式,死者為大,於情於理,都該先表達一下慰問、送個鮮花水果致意,你也不用真的很誠心誠意,就算是虛假也好,有點公關常識的都知道,就算只是做個樣子,也能圖個好名聲

 

厲害點的還可以請記者來拍拍照,展現自己很關心自家員工的氣度,在公關處理及輿論上取得先機。

 

但現在不是,事情一發生,馬上搬出「合法」兩個字把事情推得一乾二淨,好像員工掛掉是他自己家的事,這種事都幹得出來,還真一點也不難想像輿論會往哪邊倒,我真猜不透台鐵高層在想什麼啊。

 

粉絲團-那個奧客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那個奧客

  • 精神分裂到以為自己是哲學家,喜歡東方哲學、西方心理學,是個對任何知識學派都毫無節操的傢伙,喜歡把哲學套用在兩性關係裡,偶爾嘴一下教育,鞭一下無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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