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失戀的妳:他走了,至少妳可以留下自己。

作者 愛在三采

2017/09/19 12:32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一個男人的告白:「愛情是什麼?豐富生活、調劑身心、傳宗接代?以上皆是。為一錯的是,把它誤當成生命的全部。」

分手的方式有很多種,但結局卻常常只有兩種,就是:不那麼傷心以及很傷心。

因為來得太突然,你無法確定究竟是驚訝憤怒?還是心痛悲傷?就像是突然間挨了一記耳光,你還在微笑著,只感覺一陣風刮過自己的臉頰,你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只有呆站在原地,然後,熱辣辣地,一陣麻顫就衝了上來,痛。

也因為力道太猛,只有悶悶的嗡嗡聲響在你的耳朵迴盪著,他說的分手的理由是什麼,你怎麼都沒有印象。終於,你才感覺到痛。

跟著,臉頰就濕了,你直覺那應該是血液,因為痛楚是從心臟湧出的,不是眼睛,所以你猜那會是紅色的液體,而不是眼淚。等了理智恢復的第一個念頭,你想到的還是他。

他,為什麼不要你,是不是自己哪裡犯了錯?一定是自己不夠好,所以,他,才會決定分手。他離開你了,但你首先想到的、總是思考到的,卻全都是自責。

原來、原來,失戀最可怕的並不是他離開了你,而是你不問對錯的還想要他回來。

只要他願意回頭,你可以不計前嫌、不管是非,你什麼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夠不要他。

之後清醒了你才懂,這原來是一種自我否定。你用貶低自己的方式去換回愛情,以為只要自己低聲下氣、摀住耳朵,就可以讓愛情回頭。

但一直以來你從不覺得自己是愛情裡面的弱勢,可只在一個瞬間就把自己全盤輸掉。因為你覺得,輸了愛情,贏得自己又有什麼用。

於是你傳簡訊、打電話、臉書上留言、辦公室樓下等他下班……任何可以接觸到他的方式你都不放過,然後再從他的一舉一動找可能復合的蛛絲馬跡。你思考了了這麼多,卻從來都沒記得過他離開的理由,只惦記著如何要他回來。

一直到聽到風聲耳語,你才猛地驚覺,自己竟變成了連自己都害怕的「前女友」。原來你的擇善固執,在外人眼中不過是歇斯底里。

而你始終都忘了一件事,先說不要的人是他,怎麼是自己去求他回來?因為,離開的人是他,你始終都站在原地、你從來都沒有走開,如果他要回來的話,一定找得到你。如果他想要的話。

你終於搞懂了一件事,想要回來的不用乞求,而若要遠行的也不必挽留。因為,愛情不是公民道德,沒有法律約束,只有自由意志。

「戀愛時,你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的自尊;但分手後,可以救回自己的也只有你的自尊。」最後,有人跟你說了這句話,你於是大夢初醒。

因為,一個人如果連你的愛不要了,你的自尊對他來說更沒有任何意義,但對你來說卻可以是賴以為生的憑藉。

終於你才了解了,或許在愛情裡可以沒有自己,但如果愛情沒了,請至少要留下自己。保留下那個還有勇氣再去愛的,自己,不要連信仰都輸掉。你永遠都要這樣記得。

Dear,

你可以藉由被愛,

來證明自己的存在與價值。

但千萬不要因為不被愛,

就否定或厭惡自己。

愛情或許是一種肯定自己的方式,

但去喜歡自己,卻不需要理由。

祝 好。

Dear,

你說,還捨不得他。

我想,

那是因為已經無法擁有現在的他,

所以才會緊抓著曾有的過去不放。

你,把以前當成是未來在過。

你一定誤以為這也是一種保有,

所以手還不肯鬆,

所以有好長一段時間,還一直站在原地。

你也不要往前,

因為你覺得自己的未來在他那邊,

你不要單獨赴約。

但你一定忘記了一件事,

你的捨不得,其實並沒有讓你獲得更多,

只有讓你失去剩下的、僅有的自己。 

過去已經要不回來,

但是,請不要把未來都一起留在他那邊。

祝 好。

( 作者 / 肆一:《自由時報》專欄作家、「姊妹淘」駐站作家、「法蝶生活館 La Fatt'e」專欄作家、ETtoday名家、「智邦」專欄作家。誠品、博客來、金石堂暨各大書店TOP 1作家。覺得世界是深深淺淺的灰,拒絕追求絕對的黑跟白。不是戀愛高手,但身旁都是戀愛動物,相信透過書寫,愛情跟自己都可以更清楚。)

>>本文出自《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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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09/19 16:57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愛在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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